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有哪些>>返回

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有哪些

类别:新闻动态 | 更新时间:2023-10-26 10:51:37 | 人气值:0
       1、知识产权的概念:知识产权,概括的说是指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,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。
      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:
     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,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,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,科学发现,工业品外观设计,商标,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,制止不正当竞争,以及在工业、科学、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力。
      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版权、专利权、商标权、名称标记权、制止不正当竞争,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、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。
       2、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:
      (1)无形财产权。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物,而是知识、信息等抽象物。
      (2)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。
      (3)双重性:既有某种人身权(如签名权)的性质,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。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,它只保护财产权,不保护人身权。
      (4)专有性: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。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,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,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。
      (5)地域性: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,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,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,而不具有域外效力。知识产权域外效力的取得,对著作权而言,依赖于国际公约或者双边协定即可;专利权、商标权则必须由他国行政主管机关的确认,方可产生法律效力。

      (6)时间性: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有效期限,无法永远存续。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知识产权受到保护,超过法定期间,相关的智力成果就不再是受保护客体,而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,为人们自由使用。


本文系原创文章,版权归为所有,原文请查看链接地址/index.php?c=content&a=show&id=179,转载必须带上此地址,并标明原始出处,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宁阳     东平     肥城     新泰     莱芜     泰安    
网站首页 | 关于我们 | 业务范围 | 新闻动态 | 专利展示 | 申请须知 | 法律法规 | 诚聘英才 | 在线留言 | 联系我们 | 设为主页 | 加入收藏